【申请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对于地址变更换领的,提供地址变更相关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的住宿证明;
(7)其他能明确居住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可由监护人代为换领、补领。由监护人带领申办人一起前来办理的,无需额外提供代为换领、补领手续材料;仅由监护人代为换领、补领,申办人没有前来办理手续的,还需提供能证明申办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
【申请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申请时限】
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申请地点】
请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前预约或现场取号,前往居住地所属受理点办理。
广州户政业务统一咨询热线:12345
越秀区:
越秀区分局第一综合办证厅(越秀受理点)
地址:海珠中路72号
越秀区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东山受理点)
地址:东华东路363号
海珠区:
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
荔湾区:
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28号
天河区:
天河区政务中心户政窗口(进驻政务中心)
地址:天河区软件路13号
白云区:
白云区分局综合办证厅
地址:广云路11号
黄埔区: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政务中心)
地址:香雪三路3号2楼A区
南沙区:
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业务窗口(进驻政务中心)
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层北回C9 C10窗
番禺区:
番禺区分局综合办证大厅(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永业大厦二楼
花都区:
花都区分局综合办证厅
地址:天贵路101号
从化区:
从化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进驻政务中心)
地址: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
增城区:
增城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进驻增城区政务中心)
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
增城区分局新塘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