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线下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流程及资料
1、填写《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书》一式二份(注:其余申请资料与线上申请一致,在街道办提交资料时,须带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及表格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料提交。社区居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录入申请家庭信息。
3、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廉租房低收入家庭由街道办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审核申请家庭信息。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将申请材料转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复审。
5、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区保障中心所报申请资料进行初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初次公示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工商注册、养老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大数据比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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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包含进城落户农民、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其它需要保障人员和家庭)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36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8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0元;中等收入家庭: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4120元,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0元,3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30元;
3、咸阳市城区内无自有性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过15万元;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1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