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
要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体现社会共济,已具备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
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第三支柱还包括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二者互相补充、相互促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