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开区人才政策
根据无锡经开发布《无锡经开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实施意见》,人才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适用对象
引进到无锡经济开发区 (以下简称经开区)在岗在职的高端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相应的高端人才宜居工程政策。
(一)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A、B、C、D类人才,且在认定期内
(二)参照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别的人才。
一、优惠租赁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优惠租赁区内人才公寓或申请租赁补贴。具体按照经开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执行。
二、优惠购买人才安居房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优惠购买区内定期集中推出的人才安居房,具体按照经开区高端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实施办法执行。
三、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专项补贴
1、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自费购买区内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可申请专项补贴,具体按照《<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无锡经开区行动纲领》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参照标准
D1类人才
20万元
D2类人才
按房屋成交价 (以网签备案合同价为准)3%的额度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D3类人才
按房屋成交价 (以网签备案合同价为准) 1.5%的额度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兑付周期内,高端人才应处于有效认定期限内,且与我区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
2、不在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A、B、C、D类人才认定范围内,属于经开区用人单位重点引进培育的科技、产业、金融、管理、卫生、文体、教育等方面的人才,结合实际,由相关部门提出经人才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条件的,按照同等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给予专项补贴。
在兑付周期内,高端人才应处于有效认定期限内,且与我区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
3、鼓励辖区企业引进在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型、技能型、稀缺型人才来我区工作,优先推荐进行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完成认定的,按照认定结果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专项补贴;无法完成认定但符合基本条件的,经人才工作会议审议讨论通过,参照不低于C3类人才认定标准给予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