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度洛阳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适当延长至今年3月31日,因此最迟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河南省医保局明确,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因此,洛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350元/人。
在洛阳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含大学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原则上居民医保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再退费。
参保人已缴纳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且相关待遇享受期未开始时,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等情况,可申请办理医保退费。低保、特困和重残等享受参保缴费补贴的救助对象,个人已进行缴费的可申请办理医保退费。值得注意的是,凡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亡故、重复缴费等情况,因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无法进行退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