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新昌县原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如下:
招生入学办法:
原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按以下五类先后顺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根据相应规则调剂入学。
第一类:原建城区行政村户籍
户籍在原建城区行政村的新生以户籍为依据到招生范围内相应的学校报名,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二类:有户有房
户籍在原建城区19个社区,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原建城区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产为依据到招生范围内相应的学校报名,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招生顺序为:1.有产权证的有效房产(独立房产、共有房产)→2.无产权证的有效房产:自建房(以建房许可证办理时间为依据)、商品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第三类:有户无房
户籍在原建城区19个社区,但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原建城区无有效住宅房的新生。
招生顺序为:1.三代共居的:以房产为依据到招生范围内相应的学校报名,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2.无房产的:以户籍登记地址为依据到招生范围内相应的学校报名,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四类:无户有房
户籍不在原建城区招生范围内的行政村或19个社区,但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原建城区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选择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建城区以外学校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第五类:无户无房
户籍不在原建城区招生范围内的行政村或19个社区,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原建城区无有效住宅房,但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原建城区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新生。
在第四类招生完成后,选择一所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报名,以法定监护人一方连续缴纳的有效社保时间长短安排入学。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建城区以外学校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招生对象:
1.学区生:户籍在原建城区行政村或19个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随迁子女: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原建城区有有效住宅房或法定监护人在原建城区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小学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完成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