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全民购房补贴: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团购活动包括团购补贴和房企团购。
团购补贴: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对在临企业员工,由用工企业提出申请在临安区团购5套以上(含5套)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为总购房款1%,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房企团购:以楼盘为单位,由房企自愿报名成立”团购房源池”,纳入房源池范围内的楼盘原则上网签价格不应超过备案价的90%,团购5套以上(含5套),网签价格可由房企申请下浮1%-5%。
常见问答:
1.二手房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不能。必须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
2.多套房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可以。只要是在政策执行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的新房,都可以领取补贴。
3.团购补贴的在临企业员工怎么认定?
答:在临企业员工是指在临安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司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4.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是否可申请团购补贴?
答:不可以申请团购补贴,但可参与房企团购。
5.团购补贴是否要求必须在同一楼盘购买?
答:同一企业员工团购5套以上(含5套)即可申请团购补贴,不要求必须在同一楼盘购买,也不要求必须在申请参加房企团购的楼盘购买。
6.如何确定某楼盘是否参加房企团购?
答:房企团购以楼盘为单位,由房企自愿报名,纳入房源池范围内的楼盘原则上网签价格不应超过备案价的90%,团购5套以上(含5套),网签价格可在备案价90%的基础上下浮1%-5%。具体楼盘是否参加,可向售楼部咨询。
7.政策执行期间退房再重新购置商品住宅,还能享受补贴吗?
答:不可以。已完成网签备案,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重新购买不再享受补贴。
8.房子在2023年7月31日以后交付,还能领取补贴吗?
答: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领取。
9.全民购房补贴及团购活动对学历、社保是否有要求?
答:没有,适用于所有购房客户。
10.购买限价期房等政策性住房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不可以。
11.全民购房补贴、团购活动与大学生购房补贴可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只要同时符合全民购房补贴、团购活动与大学生购房补贴要求即可同时享受。
12.团购补贴用工企业要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团购补贴由用人企业在2023年7月31日活动结束后统一提出申请,申请截至时间2023年10月31日。区住建局确定拟补贴对象并公示。企业申请时需线下提交以下材料给区住建局房管科:
(1)企业员工团购补贴申请报告;
(2)购房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员工本人的用工合同复印件。
13.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补贴,具体怎么申请?
答:补贴在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发放。全民购房补贴和团购补贴为同一申请端口,申请对象下载浙里办APP,通过浙里办APP“临安住有所居”提出申请(请不要通过支付宝进入浙里办,否则部分信息无法正常显示),选择“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临安区购房补贴申请表》。如购房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满足团购补贴领取条件,建议在2023年四季度后一并申请领取。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购房补贴由购房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号;
(3)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2.受理。区住建局负责每年四次受理购房人的补贴申请,每季度一次,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审核。区住建局负责审核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确定购房人可享受补贴金额。
4.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区住建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
5.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咨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全民购房补贴、团购活动咨询电话:0571-6381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