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因为辞职中间断了能补缴吗?
答:不可以。只有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才能补缴,如果不想中断缴费,辞职后可以个人灵活就业的形式到户籍地或灵活就业登记地参保。
2021年5月1日起,广东省已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取消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更方便异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适用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
①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②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③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④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如何确定参保地:
①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②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③港澳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的注册登记地参保。
外省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广东省首次参保时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在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时应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3、个人如何参保缴费: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
①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上办理;
②下载粤税通app,进行自助办理;
③凭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税务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4、如何选择月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目前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如选择以3958元为缴费基数,每个月的缴费金额为:3958×20%=7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