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带押过户”的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齐全)。
“带押过户”的概念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的应用场景
①卖方有部分未还清贷款,需要买方支付大额定金用于提前还贷;
②卖方有大额未还清贷款,需要另外借贷大额过桥资金;
③买卖双方急需过户,难以等待提前还贷和撤抵押长周期;
④对于可能发生的,卖方通过借贷偿还贷款后,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易违约,卖方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