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形式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唐山市德信公证处推出了普适性的“带抵押过户”方式,即引入“公证提存”机制,保资金安全,嵌入“双预告登记”机制,保交易安全。具体包括“带押过户”和“先押后转”两种形式。
➤办理流程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向登记部门申请相应的登记前,申请人要完成5项基本工作:
1、买方、卖方和贷款银行三方先签订提存协议,并办理公证。
2、提存公证处在贷款银行开设存入提存款的保证金账户。
3、买方、卖方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4、买方按照提存协议约定,将首付款向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机构出具提存证书。
5、卖方申请提前还款,委托公证处办理还款、撤抵。此后,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可根据需要选择采取哪种方式“带抵押过户”。
(一)“带押过户”
6、买方、卖方、贷款银行办理双预告登记后,贷款银行放款至提存账户。
7、买方、卖方、贷款银行一窗办理交易备案、缴税和预告转本登记(需抵押银行同意或共同申请)。
8、公证处受委托清偿卖方贷款,卖方贷款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卖方贷款银行向登记机构申请目标房屋的抵押注销登记。
9、卖方向公证处申请提款,公证处受委托向卖方清理应当接收的房款。
如果交易不成功,各方提存款原路返回,申请撤销双预告,不动产权利恢复原状。
(二)“先押后转”
6、买方、卖方、贷款银行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放款至提存账户;
7、公证处受委托清偿卖方贷款,卖方贷款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卖方贷款银行向登记机构申请目标房屋的抵押注销登记。
8、买方、卖方办理交易、缴税、转移登记,同时一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9、卖方向公证处申请提取房款,公证处受委托向卖方清理应当接收的房款。
如果交易不成,买方、卖方、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相当于卖方更换了贷款银行,剩余提存款各存入方申请原路返回。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实现“带抵押过户”。由于业务涉及买卖双方贷款机构,申请人需自行选择开设“带押过户”业务的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