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4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发放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西安人社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4月28日之前各院校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在“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电话:88360286转8616,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复审复核
5月2日至31日期间,各院校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其中附件5、6、7需院校上传)通过系统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四)资金拨付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在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发放
各院校应于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并将《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附件9),及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成功发放清单分开上传至“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相应位置。
申请材料及保管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户口本(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2.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2)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3)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二)学校申请汇总材料
1.《学校求职创业补贴受理初审表》(附件5),上传打印盖章的纸质版原件图片至系统;
2.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公示文件,上传公示文件图片至系统;
3.由学校统一出具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6),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附件7,需资助中心盖章),上传excel电子表格及打印盖章的纸质版原件图片至系统;
4.《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8),上传excel电子表格及打印盖章的纸质版原件图片至系统;
5.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6.学校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三)材料保管
各院校上报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个人申请纸质版材料由学校负责装订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5年。
联系电话:88360286-8616/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