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保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以及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拓展内容:
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精神,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