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
按照宝民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统一为7764元/人·年,(647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享受电价补贴5元/人·月、冬季取暧补贴500元/人·年的救助政策。
申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和程序
农村老年人(60岁以上)、残疾人(一、二、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一、二级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照“个人申请—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镇公示—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进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