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区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详情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6日
一、选聘条件及范围:
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此次选聘面向镇江市各律师事务所遴选在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和丰富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四)熟练掌握运用行政、金融、民商事等领域法律法规。具有行政领域法律事务专长,有在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或代理过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经验者优;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没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
(二)参与区委、区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核;
(三)参与重大项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洽谈,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和修订;
(四)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涉法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的研究处理;
(五)参与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
(七)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八)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九)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聘期:
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三年,根据工作需要符合《镇江市京口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续聘,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四、资格审查及选聘:
(一)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申报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二)综合考察。资格审查后,区司法行政部门将对各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执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形成新一届京口区法律顾问候选名单。
(三)审核批准。候选名单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确定新一届法律顾问的最终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适时举行聘任仪式。
应聘所需材料:
(一)京口区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1份(附件1);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2021年以来执业情况1份(附件2);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1份;
(四)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研究成果、获得荣誉等其他证明律师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报送,并发送电子版至jkqwfzb@126.com邮箱。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苗家湾路京岘家园18号)
联系人:唐敏捷
联系电话:80851905
附件1:京口区法律顾问报名选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