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公寓大专可以申请吗?
大专学历并符合相应要求可以申请租赁沈阳人才公寓。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1、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外,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我市户口或落户我市未满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
2、申请人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沈阳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1、《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点此下载);
2、申请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
3、基础人才额外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认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沈阳人才公寓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和平区人社局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政务大厅)A座4楼人社38号窗口 孙老师 024-31912281 2 沈河区人社局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 王老师 024-24855507 3 铁西区人社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A19窗口 王老师 024-25711252 4 大东区人社局 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0号窗口(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田老师 024-88504833 5 皇姑区人社局 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大厅4号窗口 方老师 024-86264370 6 浑南区人社局 浑南政务服务中心新隆街10-1号一楼 杜老师 024-23844089 7 于洪区人社局 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二楼四号窗口 张老师 024-85831307 8 沈北新区人社局 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黄楼503室 张老师 024-22902500 9 苏家屯区人社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3楼 刘老师 024-89121280 10 辽中区人社局 辽中区浦东街道蒲水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415 田老师 024-87821329 11 新民市人社局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褚老师 024-87851026 12 法库县人社局 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五楼人才部(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孟老师 024-87125305 13 康平县人社局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范老师 024-873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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