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韶关男性征兵报名对象一览
一、报名对象
1、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
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
年满18至24周岁。
3、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4、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
年满18至20周岁。
二、视力标准
1、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
3、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4、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三、征兵政策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1、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学费补偿、减免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