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答: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以下简称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以及在家中或途中急产分娩后送该机构进行断脐处理的,原则上由新生儿母亲向该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认真核实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信息及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经审核无误后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以下简称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一、所需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