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能否办理退休?
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按照现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退休手续、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可由单位和个人按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满15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退休时是否可以折算工龄?
答:2014年9月30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在过渡期内退休的,计算老办法待遇标准时可以折算为连续工龄,并根据本人实际连续工龄和折算工龄增加的工龄之和确定老办法退休费计发比例。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再折算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退休时会不会加发退休费?
答: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原加发退休费政策的,退休时不再加发退休费,调整为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由本人退休时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所需资金从单位经费保障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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