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继续教育篇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1.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取得证书的年度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取得证书的年度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1.学历继续教育支出:400/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
扣除主体
1.学历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注意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确认流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办税”或者“我要办税”,进入到办税界面,再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界面。
2.点击“继续教育”,根据需要选择扣除年度,随后进入到“继续教育信息填写界面”(若2022年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时,存在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未充分享受,扣除年度可选择2022年,在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若要在2023年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则选择2023年)。
3.在“继续教育信息填写”界面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准确,若不准确可选择“修改”,若无错误则直接点击“下一步”,随后出现弹窗“继续教育填报提示”仔细阅读后点击“我知道了”,然后在“继续教育类型”栏目下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教育类型。
4.若选择继续教育类型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继续教育信息”栏目,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栏目下拉,选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证书名称”栏目下拉选择取得的证书名称,并填写“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5.若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继续教育信息”栏目中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以及“当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与“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6.最后根据需要选择申报方式。
热点问题
1.问: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2.问: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问:我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