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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余姚随迁子女转学接纳顺序
转学接纳顺序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一年及以上,下同)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乡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
以上两批次申请转学的学生,当申请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接纳。第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接纳;第二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量化积分高低进行接纳。
政策来源:余姚教育,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uiTQXQI96NaUXatNcoMk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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