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台州区县婚姻登记处一览
拓展信息
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一、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三、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办理跨省婚姻登记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携带有效居住证。
台州市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有效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居住证发放地是指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的县(市、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