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9日0时至2024年2月9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二、资料上传时间
云闪付APP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申请系统(资料上传)于2024年2月18日10时至2024年2月29日24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活动范围
1、参与企业
泰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公示名单为准)。
2、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2023年12月29日-2024年2月9日)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备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将在“投资泰安”抖音号、“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3、补贴标准
(1)购买新能源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
(2)购买新能源汽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
(1)消费券申领步骤
四、上传资料步骤
1、云闪付APP用户登录,APP定位到泰安市。
2、 在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政府消费券”--选择“泰安市”-点击“资料上传(2024年)”,按照步骤要求上传消费券申请资料,注意选择自己购车类型及价格档位,对应选择上传入口。
3、 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应档位的消费券至云闪付APP首页--“我的”--“奖励”--“我的红包”--“专享红包”。
五、消费券申请需上传资料清单
1.汽车销售合同(需盖章);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3.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4.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彩色照片);
5.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上传驾驶证无效;
6.车辆登记证书:上传车辆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备注:申请人必须为车主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须姓名一致。
六、审核及补贴发放流程:
经审核通过后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将通过泰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云闪付“专享红包”。
七、相关说明
1、活动所指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要求所购置车辆为7座及以下家庭乘用车辆(不含二手车、客车、货车、特种用车)
2、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数字人民币所有人信息须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
3、活动期间内,同一申领人限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申领人。
4、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5、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参与泰安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的车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