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宜昌购买商品房落户
自2019年起,购买宜昌城区商品房(含二手房)落户可当场办结,持有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抵押的,需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证明;
②尚未取得以上证书的,提供购买房屋的不动产销售全额发票、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如果原籍户口不在一起,需要提供等关系证明。
一、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①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办理落户,可直接在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落户,派出所当场受理办结。
②大中专毕业生租赁房屋居住的,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也可在亲友家庭户落户。
③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二、省内其它地市迁入宜昌还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吗?
2020年11月30日起,湖北省实行“电子准迁(迁移)证”,本省范围内迁移户口,一律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由申请地和原户籍地派出所分别签发网上“电子准迁(迁移)证”,无需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