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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扬州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最新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8 19:48:47
The Beginning

  一、办理条件:

  ●单位查询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个人查询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委托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其他情况查询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二、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居民户口簿;

  2、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4、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打开微信公众号“扬州公安微警务”,选择“微服务”后进入页面,再选择“证明预受理”,即可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网址链接:点此进入(需要在微信打开)

THE END

TAG:居民  可以使用  单位  护照  港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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