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实施后(2月20日起实施),在“8+1”县(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来讲:需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18692346724352.shtml?ErnA2UlbEv09=170446092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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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