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在重新办理普通护照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人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或补发加注或曾持照加注;
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申请人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以申请姓名加注;
申请人可以另行申请除最新失效普通护照外的曾持照加注。
二、申请材料
1、委托书
2、曾持有的护照
3、具有英文、繁体汉字、多音字、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护照、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代收回执单
三、办理流程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二楼C11-C14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0576-88212297
七、线上办理入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