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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工医保缴费有时间规定吗 咸阳市职工医保政策2020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23 00:56:13
The Beginning

  参保单位应在月底前缴清次月参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按自然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加的一次性缴清参保当月至当年年底的费用,续保人员应于一个参保年度到达前一个季度内,缴清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用。

  (1)灵活就业人员按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保、转出本统筹区的,向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回当年剩余月份的医保费(含大额、大病保险费,死亡人员由其直系亲属办理)。

  (20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医保费至退休月份。

  一. 如何办理职工的医保退休认定?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以人社部门退休批文为准),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含折算年限)满15年的,其退休人员身份经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认定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对于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按在职人员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进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认定,因工作原因跨区域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负责缴纳。

  (2)职工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5年折算为1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3)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4)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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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年限  保险费  参保  医保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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