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鞍山离婚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执行和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