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24年“幸福返泉”交通费补助
活动时间
票据有效时限:2024年1月26日至4月30日
申报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5月31日
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参加对象为户口所在地为泉州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非泉州户口(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工会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泉州市的基层工会,且职工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泉州工会缴交工会经费;
4、个人信息已被采集或录入至全市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库中;
5、持有并激活“泉工惠”职工服务卡;
6、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4月30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火车、高铁动车、汽车、飞机、轮船等)从户口所在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的。
补助标准
按照返泉地点远近,分为福建省内3档、福建省外5档,省内最高补助150元、省外最高补助500元的返程交通费补助。
注:
①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低于对应档次最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票面费用予以补助;
②活动期间每人只可申领一次交通费补助。
福建省内补助金额
厦门、莆田:50元
福州、漳州、平潭:100元
龙岩、宁德、三明、南平:150元
福建省外补助金额
广东、江西、浙江:200元
湖南、湖北、江苏、安徽、上海:250元
广西、河南、山西、山东:350元
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吉林:400元
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港澳台地区:500元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2月26日至5月31日)通过“泉工e家”微信服务号“幸福返泉”专栏在线申领,经上级工会审核通过后,补助款将直接转账至本人的“泉工惠”职工服务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