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龄补贴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
具有示范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提高发放标准。
(三)实施时间
高龄津贴发放时限以批准的次月开始计发,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对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年龄档次而没有及时申报的月份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补助对象自迁出户籍地、去世后下月起停止发放。
高龄津贴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五)咨询电话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74-337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