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上虞区筑巢助企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一、购房补贴额度及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在虞企业在岗职工可在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申请"筑巢助企"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度为5000万,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购房补贴申请对象
"筑巢助企"购房补贴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出生日期须在1979年3月1日(含)至2005年4月30日(含)之间;
截止申请之日,申请人为在虞企业在岗职工(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除外);
申请时在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且申请时仍在虞缴纳社会保险(补缴无效);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申请人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宅(须为2024年春季房博会参与项目的参与房源);
除在虞企业的 E 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外,截止申请之日,申请人家庭须为在我区国有土地上无合法住宅(合法住宅含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中已预定、网签的商品房,不含上述第4小项的住宅)的"无房家庭",且近3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含离婚析产、赠与、继承等)和网签合同变更、撤销记录。
三、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提供资料
申请人可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通过银行发放的最近一年的工资流水清单(复印件);
申请人为 E 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申请人持有的银行卡(复印件)
等资料提交区便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并填写申请表,申请"筑巢助企"购房补贴。
注意: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四、购房补贴金额
按申请时在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分档进行购房补贴,具体为:
对在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且不满10年的在虞企业在岗职工
购房补贴为房源的建筑面积x750元/平方米
补贴的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
对在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0年的在虞企业在岗职工
购房补贴为房源的建筑面积x1000元/平方米
补贴的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
五、其他
1.对申领"筑巢助企"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区建设局负责做好网签备案合同的销控工作,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除夫妻双方更名外,不得进行购房人变更,如因故需撤销网签备案合同的,应当提交已退还全部购房补贴的相应凭证。
2.申请"筑巢助企"购房补贴的房源,相关税费分别按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价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家庭"指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筑巢助企"购房补贴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国资房源)、人才租赁住房不得同时享受。
5."筑巢助企"购房补贴与安置房票(征收房屋购房补贴)、人才房票不得同时使用,但不影响人才房票的申请及除本套房源外的使用。
6."筑巢助企"购房补贴单户家庭限申领一次。
7.对在2024年3月12日前已完成网签,通过撤销、变更合同再重新网签同一房源的,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8.申请人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享受资格,已发放补贴的须全额退回,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9.2024年春季线上房博会相关内容及房博会参与项目和参与房源以百观新闻 APP 专题展示为准。
10.购房补贴相关政策以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出台的《上虞区"筑巢助企"购房补贴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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