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残疾证申办
一、残疾类别
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二、残疾等级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三、残疾人证申办指南
(一)对象:属于清远市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残疾人,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3 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籍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办残疾人证。经核验申请人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填写申请表后,到定点医院进行残疾评定。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可以持上述资料直接在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一并填写申请表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表由区残联与定点医院定期交接。经公示、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准发放残疾人证。
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须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言语障碍者须年满3周岁,精神障碍者须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听力障碍者1岁及以下没有三、四级残疾,3岁及以下没有四级残疾。
(三)定点评残医院及评定时间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评定精神、智力类别。评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清城区人民医院:评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类别。视力类评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听力、言语类评定时间为周三至周六、周日上午,肢体类评定时间为周一下午、周三下午。
(四)发证方式
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免费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申请人也可以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区残联办证大厅领取。
(五)残疾人证“跨省(市)通办”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市)通办”。如经常居住地在清城区的外地户籍申请人可以向清城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除按上述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清城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跨省(市)通办”的残疾人证由户籍地残联审核、发证和快递寄送。
咨询热线:
1、残联综合办公室 0763-3314793
2、残联办证大厅 0763-3316780
清远市县区残联联系方式:
清城区残联:0763-3316780
清新区残联:0763-5811404
英德市残联:0763-2238383
连州市残联:0763-6621603
佛冈县残联:0763-4270182
连山县残联:0763-3176021
连南县残联:0763-8662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