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入口: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
申请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5日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
1.户籍在赣县区城区居委会辖区范围内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无自有住房。
2.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赣县区城区常住户口。家庭成员必须在赣县区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养关系。申请人员属未婚的必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3.申请人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区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080元(含)以下),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4.在城区范围内园区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周年以上,且正在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周年以上,并居住在赣县城区内,在中心城区及赣县区城区(含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租房。
符合上述廉租房或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一户只能申请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