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远市“青年驿站”入住条件
1.申请入住人员需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申请并电话联系招远团市委工作人员进行安排,电话:0535.82135371.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籍认证为准):
2.招远以外高校、非招远市户籍毕业生(以身份证住址为准)
3.参加招远市企业面试的面试通知单或其他证明材
料;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遵守“招远市青年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6.招远团市委拥有最终解释权。
“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1.申请入住,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如:申请1日至3日入住,1日当天未办理入住,即视为放弃入住,将自动取消资格,特殊情况须电话说明)
2.入住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驿站报到登记,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当场签订入住公约,方可进入驿站。入住,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3.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4.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其不遵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
6.入住期间,个人财产及贵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好理,出现丢失等情况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7.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如有来访人员,不得留宿驿站;
8.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住宿期间,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伤亡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入住人员应合理使用其所入住驿的房屋及其
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
入住人员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1.学生在驿站住宿时间以主办方提供免费入住时长为准。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或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不能延期入住。
驿站详情:
招远市7天优品酒店
地址:招远市普照路183号
咨询电话:0535-893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