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申报通知
2024届毕业生因非主观因素未能在2023年9月完成相应申报的,可于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进行线上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一、补贴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2024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城乡低保家庭;
2、残疾;
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特困人员。
毕业生只可按上述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500元/人。
三、申报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实行网上申报。
(一)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申报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在三种登录方式中选择一种:(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登录;(2)账号密码登录;(3)手机动态码登录。
2、选择“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二)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申报
注册并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服务”—“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残疾证(残疾军人证)。
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2023年9月1日起)有效。
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请同学们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