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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患重大疾病或者手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11 17: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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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患重大疾病或者手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资料

  1. 提取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二)提取人与患者关系资料,包括婚姻关系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资料

  1.职工本人、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参加医疗保险,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以下资料:

  市医保定点医院或医保机构认可的医院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因重大手术提取住房公积金,《诊断证明书》中未明确手术治疗的,还需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下同);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在与市医保机构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应提供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或加盖就诊医院收费印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在未与市医保机构联网的医院就医的,提供加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2. 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参加医疗保险,因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加盖就诊医院收费印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或其他医疗单位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官网入口: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2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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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医院  天津市  配偶  印章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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