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范围、标准和方式
申领范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孟津区新建商品住宅,缴纳契税和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后的购房户。
补贴标准:可享受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1%给予补贴;符合孟津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的,可同时按照《孟津区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购房户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截止时间:购房补贴申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两种办理方式
购房补贴采用线下办理,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可根据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个人办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购房补贴
集中办理:通过购房企业集中申请办理
个人申请
购房户携带《孟津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身份证、购房户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中心C03号窗口申请购房补贴。
房地产企业集中申请
购房户携带《孟津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身份证、购房户实名认证的银行卡等材料到售楼部或小区内指定地点。
开发商工作人员以小区、楼盘为单位,统一收取材料,房地产企业携带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中心窗口申请购房补贴。
先审核,再发放
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中心窗口受理后,区住建局(区住房中心)对申请户购房时间、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发放金额进行确认。
区住建局(区住房中心)提前开设专用账户,专项用于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申请的购房补贴应发放明细汇总报送到区住房中心,汇总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购房户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附件:申请表模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