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硚口区人才公寓政策指南(条件+租金减免+申报)
保障范围
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保的创业就业人才(团队),且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人才租赁房。
(一)大学毕业生人才
毕业6年以内,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
(二)其他类别人才
1、高层次人才
本区新引进的国家、省、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经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本区新引进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十强团队核心成员、在本区创新创业取得一定业绩的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3、企业紧缺人才
企业高管。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在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
实用型人才。符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且能在企业发挥重要作用,具备实用性、技能性、职业性的人才。
具备“企业紧缺人才”申请资格的用人单位应从区人才安居企业名录库内选取。区人才安居企业名录库主要包括符合“三大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以及新引进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企业等,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动态更新。
租金减免政策
人才租赁房租金在参照市场评估价给予20%减免基础上,根据人才类型叠加执行以下不同减免标准。
(一)大学毕业生人才
1、给予博士研究生50%的租金减免;
2、硕士研究生40%的租金减免;
3、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生30%的租金减免。
(二)其他类别人才
1、对于高层次人才,给予最低50%、最高100%的租金减免,具体减免标准根据人才层次及实际情况确定;
2、对于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最低30%、最高60%的租金减免,具体减免标准根据企业的发展前景、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及申请人自身条件等情况确定。
3、对于企业紧缺人才,给予最低30%、最高60%的租金减免。其中,在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人才给予最低40%、最高60%的租金减免,具体减免标准根据企业的发展前景、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及申请人自身条件等情况确定。实用型人才给予30%的租金减免。承租人需负担包括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必缴费用和宽带有线电视等选装服务费用以及一定数额的押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给出租人。符合减租条件的,按减租后实际金额支付租金,租金减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运营公司复核承租人情况后报区房管局审核,按季度支付给出租人。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后2年内,在本区正常缴纳社保,购买本区商品房的,由区财政按其前期实际缴纳租金数额发放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总租金额度。
申报审批
(一)大学毕业生人才
通过网上申请或到区政务中心人才服务专区申请登记。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类别人才
所在用人单位审查相关资料后向区企业服务中心提出人才公寓需求申请。
同一单位申请人才租赁房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套。纳入区人才安居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对人才租赁房需求量较大的,由区直相关单位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认定,可给予一定配额的人才租赁房。
上述审批具体流程另行规定。
人才租赁房租赁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若租期不满1年按双方约定租赁期限签定,总租期不超过3年。对于总租期超过3年申请续租的,不再享受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