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政策规定
1、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
2、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
继续实施的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和“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具体内容
1.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3.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本次实施的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50%补贴具体操作口径
1.在2024年6月2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由购买的新房所在县级市(区)负责契税补贴工作。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2.本次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50%比例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与“卖旧买新”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
3.购房者缴纳契税时提供补贴返回账户,购房契税补贴“免申即享”,完税后1个月内补贴到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