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生育保险异地就医报销
一、我省参保人员(含城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需跨省异地生育的,应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可在生育后半年内补办备案手续,按规定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参保人申请省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因医疗机构提供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等资料(不含医疗票据)缺少医疗机构公章的,可由本人对生育医疗材料真实性作出书面诚信承诺,经办机构可结合疾病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核实待遇人的生育事实,予以办理。用以辅助证明生育事实的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加盖公章。
异地生育备案
(一)现场申报,地址: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九号房屋档案综合大楼一楼大厅——3-6号窗口;
(二)网上申报,微信小程序里搜索海南医保—省外生育登记备案。
单位: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联系电话:0898-6652231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