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2.根据核定辅警用人额度,结合现有人数和工作需要,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8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线上报名:扫描版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④学历证书原件⑤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⑦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
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⑧报名表。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格式(储存文件名:某某考生报名材料)发至QQ邮箱3132277426@qq.com,报名成功后会通过邮箱答复是否报名成功,请及时关注报名邮箱,确保通信畅通。
2.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资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7月4日)
关注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十师北屯市公安”,后续通知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由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考试范围以综合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为主。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面试。
(四)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4×10折返跑、纵跳摸高。
(五)体检
1.上述程序结果合格人员,由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执行。
2.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原则上在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由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由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报考人员在重大政治问题的立场、观点、态度等现实表现材料并签字加盖公章。
3.将以上材料提交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十师北屯市公安”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六、其他事项
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驻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证,冒充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本《招聘简章》由第十师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政治处0906-3903259
监督电话: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驻局纪检组0906-3357076
附件:1.第十师北屯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招录辅警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