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市本级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属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再到税务窗口办理缴费基数选档和银行代扣等手续。
三.外地户籍人员能否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手续?
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再到税务窗口办理缴费基数选档和银行代扣等手续。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注:2024 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暂与上年一致,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 元、6000 元、7000 元、8000 元、9000 元、10000元、12000 元、14000 元、16000 元、18000 元、20000元及 24042元(若有调整请以最新公布为准)。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以月缴费基数 4494 元参保缴费,则每月需要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为4494*20%=898.8 元。
常州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一览表
五.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线上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停保可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 APP 线上办理。
(1)登 录 “ 网 上 办 事 服 务 大 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个人办事”→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或“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即可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2)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服务”→“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或“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即可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六.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从事灵活就业并在我市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自主申报、先缴后补、按月核验、按季发放” 的模式进行。
七.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能享受多长时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首次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时女性年满 45 周岁、男性年满 55 周岁的,补贴期限最长
不超过 5 年。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八.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办理退休?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缴费满十五年的,应及时向社保关系所在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由托管机构代办退休手续。
所需材料:
(1)原系国有、县(区)属以上集体单位正式职工或其他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录(分配)、调动、调资、离职、服兵役、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制工人手册等;
(2)申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4)《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表单下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类下载,此表为登记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用);
(5)《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仅因病退休、退职人员提供);
(6)《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情况公示》(仅特殊工提前退休人员提供)。
九.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该怎么办?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可以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其中,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 15 年。
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遗属待遇有哪些?如何申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灵活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其遗属或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向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1 号楼一楼 A 区综合业务窗口,或至“家门口办好事”试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收件代办窗口提交材料,如有委托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
注:遗属待遇新政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适用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
十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助金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 倍 计 算 。 2024 年 江 苏 省 丧 葬 补 助 金 为 :5268*2=10536 元。
抚恤金标准:退休和在职计算方法不同。
(1)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年的部分折算为年)确定发放月数。
备注: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缴费年限不满5 年的,遗属待遇不超过个人缴费本金之和(灵活就业人员以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本金之和计算)。
例如:某灵活就业在职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为25 年,2024 年 1 月因病去世,其遗属待遇如下:
丧葬补助金额:5268*2=10536 元
抚恤金领取月数:9+25-15=19 个月
抚恤金金额:5268*19=100092 元
遗属待遇合计:10536+100092=110628 元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一年养老金(不足 1 年部分按一年折算),发放月数减少一个月,最低为 9 个月。
例如:某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 25 年,2024 年 1 月因病去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限为 3 年,其遗属待遇如下:
丧葬补助金额:5268*2=10536 元
抚恤金领取月数:9+25-15-3=16 个月
抚恤金额:5268*16=84288 元
遗属待遇合计:10536+84288=94824 元
十二.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了,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修改。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已退休人员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信息证明、首次参保登记花名册等),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材料。
注:因人员基础信息发生变更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人至人社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修改信息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社会保障卡至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换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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