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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孕检的费用谁来承担
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支付后,再由生育基金予以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内容:门诊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用、生育并发、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妇科专项体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TAG:待遇 生育保险 津贴 可享受 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