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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补发
1、接产机构审验儿童户口页及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分娩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等相关材料,依据领证人填写《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予以补发。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由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4、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5、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办理地点:邳州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大厅出生证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
周六:上午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16-68581097(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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