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8月10日是农历“七夕”节,恰逢非法定工作日。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结婚登记要求,元氏县8月10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方式
以到达现场的先后顺序排队排号,按排号顺序现场办理。请各位准新人按照流程积极配合,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二、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办公地点
元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蟠龙路118号)
四、受理条件
1.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河北省户籍的内地居民。
2.男女双方均为外省(市、自治区),至少一方需持有元氏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五、结婚登记材料及注意事项
1、双方身份证(有效期之内)、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集体户口的,需要提供集体户口本人页及首页复印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的印章。
2、三张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3、当前婚姻状况为离异的,需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含生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当前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
4、现役军人需出示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在此向全县新人发出倡议:鼓励各位新人从我做起,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新人、建文明家庭,争做文明婚俗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以实际行动引领婚嫁新风尚。
咨询服务电话:0311-68109055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