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淄博公租房保障家庭计分排序依据
保障家庭综合计分按下列因素计算:
(一)申请人夫妇平均年龄,占 20 分。以夫妇双方的平均年龄为准,75 岁及以上为满分,计分年龄准确到天,不足 75 岁的,计分公式为:20×平均年龄天数/(75×365)。
(二)家庭人口数,占 25 分。其中,1 人家庭 15 分、2 人家庭 20 分、3 人家庭(含)以上 25 分。
(三)家庭类别,占 20 分。其中,Ⅰ类家庭 20 分;Ⅱ类家庭 16 分;Ⅲ类家庭 14 分;Ⅳ类家庭 10 分。
(四)家庭现人均住房面积,占 30 分。计分公式为:30×(1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五)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年限,占 5 分。保障家庭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年度日期与其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报名截止年度日期之差,每满 1 个年度计 1 分,未满 1 个年度不计分,最高计 5 分。退出保障又重新进入保障范围的,取得保障资格日期以重新取得《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时间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