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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2024 临沂市医保报销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14 00:36:12
The Beginning

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

1、普通门诊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年度报销限额:4500元,退休人员5500元

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2、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600元,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9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95%

注:①门诊慢特病待遇包括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

具体病种:点击查看

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无

报销比例:50%

封顶线:300元/年

注:参保居民在本县区域内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以及本市城县外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和医药费用可纳入居民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2、门诊慢特病

门诊慢性病:起付线500元,政策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线8000元

门诊特殊包,起付线500元,正常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3、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注:两病患者在本县区域内的定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范围

THE END

TAG:门诊  医疗机构  退休人员  比例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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