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登记对象
参加本次意向登记对象范围:
2024年9月13日以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中无房的申请家庭(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除外)。
二、配租房源
本次准备摇号配租房源共计18个项目,约2650套房源其中单室房源约1480套,双室房源约1170套。赤山阳光园(约110套单室)、光明新村(约45套双室)、洪汇园(约90套单室)、惠民家园(约25套单室、60套双室)、铁路小区(约15套双室)、望花丽景(约170套单室)、西雅华苑(约45套双室)、西雅嘉园(约220套单室)、西雅美苑(约220套单室)、雪莲雅居(约300套单室、220套双室)、中海城(约15套单室、55 套双室)、丁香湾(约230套双室)、凤凰新城(约140套双室)、惠民新城(约45 套单室、30套双室)、惠生新城(约200套单室、130套双室)、克俭小区(约130套双室)、丽水新城(约85套单室、30套双室)、安图小区(约40套双室)
三、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
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住房,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住房。
家庭人口2人为两代同性并且子女年满16周岁以上或者两代异性的可配租双室住房。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意向登记按申请合格年度、项目和户型(单、双室)进行登记。摇号前视房源数量和报名人员具体情况按取得保障资格时间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配租人员和房源。
2.每个申请家庭只允许登记参加一个项目的房源摇号
3.申请意向登记的家庭由社区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予以登记确认。
4.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家庭,配租成功后,按照实际办理入住当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对配租不成功或自愿放弃配租的保障家庭,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
5.本次登记工作将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结束。如未按期登记的,视同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配租,不影响以后参加其他房源的配租。
相关拓展:沈阳各区(开发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