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哪些情况领失业保险金涉嫌违法?
同时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三个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但通过隐瞒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移居境外等情形,谎报或伪造失业原因,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属于欺诈骗保。
【案例】2019年1月,某市人社部门接到电话举报,某酒店员工胡某疑似在就业的同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经核查,发现胡某于2018年5月到2019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重新就业。2018年7月,胡某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验证时未如实告知重新就业的情况,涉嫌以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当地人社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最终胡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