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咸阳彬州供暖缴费通知
一、热费缴纳
(一)缴费时间
2024年9月20日全面开始,11月15日基本结束。收费期间,市热力公司节假日不休,上午8:00至下午6:00收费,代收费银行营业时间收费。
(二)缴费标准
居民类(含学校)5元/m²·月
非居民类(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及城中村的商业、办公用房等)7.5元/m²·月
缴费总额=采暖面积(建筑面积)×5(或7,5元)×4月
超高房屋、城中村超规划面积用热,按照有关规定核算收费。
(三)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
彬州市南大街南门巷14号市热力公司收费大厅(支持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方式)
彬州市农商银行(信合)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2、线上缴费
微信公众号缴费:进入“彬州供热”→服务大厅→采暖费缴纳→按提示完成缴费
支付宝缴费:首页“市民中心”→生活缴费→暖气费→彬州市暖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按提示完成缴费
微信缴费:首页“我”→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彬州市暖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按提示完成缴费
(四)缴费说明
1、用户缴费需使用客户卡号。
获取客户卡号的途径为:
①进入“彬州供热”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采暖费缴纳→绑定方式查询;
②拨打市热力公司服务线029-34924010/34924853查询;
③查看市热力公司发送的提醒短信查询。
2、逾期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市热力公司将从次年3月16日起,收费系统每天按3‰自动生成滞纳金,由用户承担。
3、用户缴费后若需开具正式票据的,请持缴费凭证到市热力公司收费大厅换取机打正式票据。
二、用热须知
1、市热力公司与用热户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方可缴费采暖用热。签订方式为:“彬州供热”一服务大厅一合同签订。
2、申请暂停用热的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市热力公司办理暂停用热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正常用热,须按标准缴费。
3、市热力公司将严格按照老小区缴费率达到90%、新小区达到80%的先后次序,按时向缴费率达标小区开阀供热。
4、首年入网小区入住率达到60%以上,且入住房屋全部全额缴清采暖费;未入住房屋全部安装单户控制密码阀且全部缴清30%基础热费的,方可给予供热。
5、对蹭热逃费、拒绝缴费、私自接热、随意扩大供热面积、泄放供热软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加征滞纳金、依法追缴、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惩戒制约等手段,坚决维护全市良好的供热秩序。欢迎知情群众踊跃举报,查实重奖。
三、用热服务
(一)用热温度。
根据集中供热有关规定,供热期内,在室外温度不低于-5℃情况下,居民室内供热达标温度为18±2℃。
(二)用热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029-34924853
收费大厅联系电话:029-34924010
(三)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
029-34921777
029-34924110
029-34961611
029-34961911
用热监督举报电话:029-34924829